蚌埠市水利局,根据《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〈蚌埠市机构改革方案〉的通知》(厅〔2019〕5号)和《中共蚌埠市委、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蚌埠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蚌发〔2019〕1号),市水利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,为正县级。蚌埠市水利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,落实省委、市委的工作要求,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。现任蚌埠市水利局党委书记、局长:施永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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